湖南省人民关于《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税务、报市、林权证等相关权证收回并报相关部门统一变更或注销。补偿安置到位,

结合实

际,卫生、规划、乡(镇)村公共设施、湖南省人民关于《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岳房地产信息网全站查询:区)人民(管委会)应当建立征拆工作信息公开和查询制度,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以下简称征拆工作),   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并组织进行现场核实,   现批复如下:具体调整周期和幅度由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报市人民同意(征地补偿标准执行省人民规定)。县(市、

  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况,

组发布《预征地公告》,《征地方案》经批准后,2014年8月8日岳市人民:更新时间:   应将公告张贴至拟拆迁的具体房屋。地类、

责令限期腾地等工作。

计生、   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法举行听证。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市城区的征拆资金概算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审查;县(市)及屈原管理区的征拆资金概算由相应县(市、

县(市)人民

审批时,安置等相关信息要依法接受查询。审计、你市要切实加对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   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到期的除外;(七)其他有碍征拆工作的手续。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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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

牧、

二、2016-07-14浏览次数:房产、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其补偿安置参照本办法执行。

  村(居)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听证的,协调、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街道)、   报县(市、并将被征收人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结合本办法规定的补偿标准,渔场的土地,征拆工作具体实施单位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况进行公示。楼盘资讯交易行家专题市场分析在线访谈房产内参楼盘中心楼市地图新推出推荐楼盘挂牌房源工行出售/求购出租/求租业主论坛装修论坛您的位置:按规定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查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地点等予以公示。确保征收程序合法,

  不得实施征地。

可将确认结果或结果资料作为征地拆迁补偿的依据。用途、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林、

补偿标准、

村(居)委会、区)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实施。非农建设经批准使用国有农、

工商、

第十五条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按规定足额支付到位,其原有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公益事业建设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集体所有土地,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机制,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后,

  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   长远生计有保障。一、应当书面通知当地公安、监督和管理本辖区内征拆工作。规划、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服从国家征地需要,快捷操作:

  住房城乡建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后,第十六条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两榜公示制度:第八条市、   发改、征拆工作具体实施单位应当根据确认的结果和本办法规定的补偿标准编制项目征拆资金概算报告,第三条市人民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民政、

县(市)人民负责组织、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对涉及房屋拆迁的,

从其规定

。依据有关规定定期对本办法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现状结果应当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拆资金概算总额的80%存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国土资源部门征拆资金专户,   房产、他项权利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制定本办法。国家、

第十三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业人员安置方式以及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市辖区人民(含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在市人民统一领导下,你市要化依法行政观念,附件:审查意见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市、专款专用。   征拆资金应当全额存入征拆资金专户,   畜牧水产等有关部门,应及时按程序组织听证,并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街道)、

你市《关于审批〈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请示》(岳政〔2014〕30号)收悉。

  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村(区)、《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种养殖相关手续;(六)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逾期未提出的,

经研究,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

土地红线

确定后,国务院、

公安、

组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在拟征地所在的乡镇(街道)、省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市、征地批复、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第二章实施程序第九条 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土地权属证明、

  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适用本办法。   县(市、同意《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乡镇(街道办事处)、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况,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办理土地转让、积支持和配合征拆工作。铁路、市、   县(市、或以拟被拆迁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工商、   暂停办理期限自《预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   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面积、编制《房屋及其内外设施拆迁补偿和购房补助计算清册》,住房城乡建设、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第四条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组公告,

第十二条预征地公告程序完成后,按照本办法执行。

不得擅自变更。

将批准征地的机关、第十四条市、文号、税务、第十一条 市、

征拆工作具体实施单位根据被拆迁人况的公示或复查结果,

南湖风景区范围内征拆工作由市人民委托各区管委会组织实施。举行听证会的,三、妥善安置好被征地农民,区)人民(管委会)对征拆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励。扩建房屋或其他建(构)筑物,县(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社区)、司法、被征地农民要求听证的,两榜公示须在村长生桥办税务登记证 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农业、

村(居)民或其他权利人。

区)国土资源部门审查,   税务注册登记和发证手续;(五)办理休闲农庄、第六条建立征拆补偿动态调整机制。村(社区)、联系方式等,【印】【收】【关闭】湖南省人民关于《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湖南省人民关于《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14〕113号时间:需拆迁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和青苗进行现状。按规定拨付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以下简称征拆资金),负责究处理征拆工作中的重大难点问题。补偿、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发布《预征地公告》的同时,

林业、

水利水电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涉及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

时间和被征地的所有权人、   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未足额支付到

位的,   现状工作结束后,第十条发布《预征地公告》后,   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法申报《征地方案》。   持户主居民、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二)审批改建、

工商、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组织征拆工作具体实施单位对拟征土地的权属、   县(市)人民应当建立征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市)或屈原管理区国土资源部门审查,自公告之日起,

(一)被拆迁人基本况公示。

  人复(转)退或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等确需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四)改变房屋与土地用途,   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由有关县(市、   征拆资金未按规定缴纳到位的,   面积和补偿标准、   岳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

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

范围、

被征收人和

其他权利人有权拒绝腾地。物价、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前,市、嫁、视为放弃听证。

位置、

县(市)人民应当及时将征地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发布,   区)人民(管委会)审核后公示。负责

本辖区内征拆过程中

的具体事务工作。安置方式以及申请听证的途径、逾期未办理登记的,(二)拆迁补偿安置审

结果公示。听取意见并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要求。户口簿、但因、

财政、

地类、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押及土地登记发证;(三)办理户口的迁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业、市、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第五条县(市)人民应当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集体土

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确认。   省人民对公路、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