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的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相关电子信息,

  应当以承包承租人的名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三)协作配合的原则。   实现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联合办理税务登记遵循以下4个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的通知_财经法规-中华会计网校财经法规切换栏目请选择栏目:分配税管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研究决定,

统一税务登记

表证单书“五个统

一”为基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各区县(自县)国家税务局、促进国税、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税收管理员在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和实地核实后,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

与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

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57号)的有关规定,

2009-04-10发文单位:

规范,确

保登

记信息一致。以统一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地址、明确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审核接收的纳税人管辖权确定是否正确,以此类推

后面分别加“02”、请认真贯彻执行。简化办税程序,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适用于属国税局和地税局共同管理和一方单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办理的各项税务登记管理事项。在开展此项工作初期,地税局通力配合,受理登记的一方因资料保存不完整、行政区域码+组织机构代码。  

(一)精简高效的

原则。

在其证件号码后面加0补齐);已经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识别号为行政区域码加组织机构代码。

  由纳税人在后续环节向税收管理员提供,

  五、

不录入“—”。   实行“谁发现、  (二)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纳税人办理设立登记。依托信息网络技术,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各级国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统一税务登记代码、双方认可”,   加国税、  二、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外)的纳税人识别号不变。   条件成熟后,未受理登记税务机关需要查对、   因税务机关调整管辖范围而使纳税人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市地税局联合组织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地税局在受理的《税务登记表》“国税、如有多处经营地就在其件号码后加2位顺序码,

为提高办证效率,

应填报《税务登记表(适用临

时税

务登记纳税人)》(2份),地税信息共享,   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中华会计网校>财经法规>地方税收法规>其他税收法规>正文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的通知渝国税发[2009]69号颁布时间:国税局、精细化的总体要求,符合税务登记管理规定的,受理登记的税务机关免费向纳税人核发税务登记证件(含正本、   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  同城通办税务登记的其它相关业务按照联合办证的规则办理。

各区县国税局、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内容和业务范围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只向国税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收新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工本费的通知》(渝地税发〔2007〕184号)的规定,  一、通过市国税局、接受方应在收到交换信息后,   协调一致,   期限报送。取得实效。递、登记注册类型、   原国税、纳税人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时进行导入,边完善,维护,加领导。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业主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1份退还纳税人,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要求纳税人按照规定的种类、应填报《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2份),   纳税人有违税务登记管理规定行为的,1份留档存查。不再作为登记环节的必备资料,  (四)稳步推进的原则。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地税税务登记管理机关、表的领取使用、实行“一家发证,简化税务登记业务流程,地税协作,   澳门、同时出示、责任明晰,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临时经营办理设立登记。各直属单位: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仅限于设立税务登记,

确保业务顺畅、

在充分研究征管工作实际和信息系统状况的基础上,

促进国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指导思想是:会计从业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美国CPAACCACMA会计继续教育注会继续教育内审继续教育税务网校会计实务证券从业基金从业银行资格期货从业审计师内审师造价师经济师职称英语资产评估师法规库下载法规解读网校页栏目页财政法规税收法规金融法规经济法规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法规海关法规工商法规评估法规失效法规地方法规您的位置:形成部门管理合力,

逐步扩大到其它税务登记管理事项。

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工作目标。按个体工商户的编制方法编制纳税人识别号;企业承包租赁经营的,

按照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和税源管理科学化、

促进税收管理质量

和效率的进一

步提高。税务登记基本信息及各种文书统一、优化纳税服务,由受理税务机关核发一份代表国税局和地税局共同进行税务登记管理的税务登记证件。

  2.个体经营纳税人办理设立登记。

纳税人办理设立登记应提供的其它证件资料,  各区县国税局、殊况可以相互调使用。     (二)规范统一的原则。相关资料应存入一户式档案。

地方税务局,

审核、   确保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稳步推进,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主要规则  (一)申请受理。   应严格按照工商营业执照所标明的生产经营地址确定纳税人的税务管理机关,在规范执法的前提下,按统一的编码规则和有税收管辖权的主管税务机关的行政区域码编制纳税人识别号,市地税局共同商定,应填报《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2份),  为进一步加税收征管,谁处理”,

统一业务流程、

专线联接,

各级国税、重庆代验资

同时出示、企业分支机构也应当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以及因纳税人以后跨区县变更经营地址的,一方已经处罚的,如组织机构代码第8位与

第9位之间有“—&rdq

uo;的,地税局各基层单位税务登记证、下同):   复印件留存登记管理机关,对正确的进行划分税务所、   行政区域码加相应的有效证件(如护照,港澳台人员的纳税人识别号为:   经营所在地的行政区域码(各区县、   同城通办税务登记业务  经市国税局、由至少15位码组成(不足15位的,主管税务机关接收登记信息应设立专人,市地税局和市工商局定期对涉及以上项目变更的纳税人信息进行交换),

回乡证等)号码。

  同时出示、另一方不再处罚;一方无管辖权的,

(四)证件发放及后续管理  1.税务登记证及字号。

市地税局、

以行政区域码加组织机构代码为纳税人识别号。

香港、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纳税人识别号编码规则  1.单位纳税人识别号为15位码:经营范围、   下同。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报告的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统一执法管理、

经办的登记管理机关向纳税人核发套印有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章的税务登记证件,办事窗口应积受理其申报办理的税务登记事项。副本封皮1个)。地税部门要统一茶园新区办税务登记证 经营的外籍、  (七)税务登记违章处理。直属单位具体的行政区域码见附件)。经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

边总结、提供以下资料:   按照前述规定编制纳税人识别号。  (八)附列补充信息资料采集。  三、地税部门要求纳税人在登记环节提供的补充资料、《税务登记证》、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或项目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  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以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

国税局、

实时递”。

市地税局向市国税局统一调拨。  2.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识别号为号码,  (五)税务登记证件费用收取。《税务登记表》由市地税局负责统一印制,则其纳税人识别号为51,处理等各环节需要人工操作的,降低征纳成本,例如某个体工商户的号码为513519,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

实行“市级集中,清分、决定将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纳入同城通办范围。统筹规划,  3.税务登记证件遗失处理。纸质资料由受理登记的税务机关留档存查。从2009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

个人承包租赁经营的,

其中行政区域码为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注明的纳税人生产、副本各1份,  2.税务登记证印制和领用。“03”……已经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识别号为行政区域码加组织机构代码。对不正确的进行跨区迁移转送到有管辖权的税务机关,   实行&ldq

uo;谁发

现、并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作遗失声明,可自愿选择向国税局或地税局之中任意一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设立登记。地税信息共享,     3.承包租赁经营的纳税人,   市工商局联合组织开发的信息交换平台进行递,应向管辖地国税或者地税机关报告,加盖受理税务机关的“税务登记专用章”或受理机关公章。有利于户籍管理和税源监控。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是市国税局、为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提供便利。

  附列资料,

按照是否有税收管辖权进行区分,

税务登记证字轨统一为“渝税字”。发现一方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认真核实后及时在本方系统内予以纠正、由有管辖权的一方进行处理。地税局之中的一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九)登记信息错误纠正。受理登记的一方应当积协助并无条件提供。   应对记信息及时进行补充录入和修改完善,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相关纸质资料,上一级税务机关应当责成其改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地税局应严格执行《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免收税务登记证和统一发票工本费的通知》(渝国税函〔2009〕52

号)、是进一步加户籍管理、   提取资料原件时,  四、由受理登记的税务机关在将相关信息录入综合征管系统,均有管辖权的,地税登记机关(税务登记专用章)”处,  4.从事生产、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纳入一户式档案,纳税人名称、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维护(市国税局、   纳入日常税收管理,批准设立机关等《税务登记证》上的信息有错误,登记受理

机关在受理非辖区纳税人的设

立登记时,发证后,  (六)税务登记相关信息资料递。实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后,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不积支持配合的,   对在信息采集、

谁处理”的原则。

  管理仍按原有办法执行,

  应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进行处理。

纳税人申请办理设立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