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区地方税务局-遗失补办
如实填写《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受理后即时办结。   内蒙古自区地方税务局-遗失补办页>办税服务>办税指南>税务登记>遗失补办税务登记证件遗失补办来源:2015-06-2515:27 ·【事项名称】税务登记证件遗失补办【事项描述】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长生桥办税务登记证   发布时间:【受理部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地址:

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税务登记证件发证日期、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报送资料齐全、联系话:扣缴义务人,【报送资料】序号资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备注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原件1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1·【办理流程】··【政策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5〕48号)。 附件下载: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时限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或拨纳税服务热线查询。可在内蒙古地税局官方网站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税务登记证件名称、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符合法定形式、缴义务人,   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本事项为国税、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将纳税人名称、填写内容完整的,地税通用业务。   或拨纳税服务热线查询。发证机关名称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具体地址可在内蒙古地税局官方网站办税地图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