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税务登记证件发证日期、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报送资料齐全、联系电话:扣缴义务人,【报送资料】序号资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备注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原件1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1·【办理流程】··【政策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5〕48号)。 附件下载: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时限】(一)纳税人办理时限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或拨纳税服务热线查询。可在内蒙古地税局官方网站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税务登记证件名称、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符合法定形式、扣缴义务人, 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本事项为国税、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将纳税人名称、填写内容完整的,地税通用业务。 或拨纳税服务热线查询。发证机关名称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具体地址可在内蒙古地税局官方网站办税地图栏目查询,